宣布 2015年 08月 08日
李棚,,,,,,,,男,,,,,,,,27岁,,,,,,,,身份证号411424198703082417,,,,,,,,河南省西柘城县皇集乡孔楼村人,,,,,,,,2010年12月入职于上海海亮铜业公司。。。。。
经上海市浦东公安局查明,,,,,,,,李棚加入张才发偷窃公司铜件一案。。。。。
因金额较小,,,,,,,,李棚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15天。。。。。
特此公示!
上一篇:关于黄海荣违反公司诚信守则及违法事务的转达
下一篇:关于张才发违反公司诚信守则及违法事务的转达